港专学院(港专)与君合律师事务所合办“内地办学法律知识分享会”,由多名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括许蓉蓉律师、余苏律师、劳成哲律师及胡瑞钦律师担任讲者,解构香港教育机构在内地投资办学相关问题与风险,以及分享内地办学法律知识。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副董事长韩戌女士及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香港)首席代表崔海波博士更介绍筹办蓉港青年教育产业基地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这次分享会是“川港职业与应用教育联盟”的活动之一。
其中,许蓉蓉律师就新《公司法》对董监高的影响,她解释董监高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CEO)、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等,她建议若要担任董监高必须认真和全面了解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制度对相应岗位职责和义务的具体要求,若发现不合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情况,应该根据岗位职责及时采取行动或发声,并对自身履责的行为保留相应的证明或证据。